丁 進
  河南永城一名貨車車主上月因不堪忍受公路罰款而服農藥自殺事件,日前經媒體曝光引發廣泛關註。筆者並不贊同女車主以死抗爭的做法,但從中卻可窺出廣大貨車車主因公路“三亂”而承受西裝外套的難言苦楚。
  進入2014年,國家關於公路“三亂”的治理就將滿20年。年年被報道,年年談落實,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亂象依然“頑固”存在於多條公路上,還伴有花樣翻新、罰款漸多的趨勢,甚至差點鬧出人房屋二胎命。中央不差決心,媒體也盡職監督,為什麼公路“三亂”還如頑疾。
  據那名女車主的哥哥講,兄妹貸款跑運輸半年多的時間,各類罰款竟達約20萬元。這樣的以罰代管,在全國並非個案,其根裝潢本原因在於現有公路管理體制令出多門,包括交警、運政、路政、城管、林業、衛生、工商等多個部門。各部門似都有法可依,但是處罰標準、罰金又各不相同,貨車司機動輒得咎,違法幾成必然。
  “多頭”執法下的濫用公權力,來源莊臣於利益的驅動。公路被當成“提款機”,一些超編部門甚至只能依靠罰款來維持運轉,公權力在這裡成了部分人掙收入謀福利的徇私工具。有業內人士推算,全國每年公路罰款或超過三千億元。誰也說不清楚,這裡面有多少歸於政府財政,又有多少是進了部門的小金庫或個別執法人員的腰包。一本萬利的強烈誘惑,知法犯法的低廉成本,公路“三亂”的治理自然難見成效。
  公路“三亂”不除,道路何來“通暢”。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已明確提出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推進綜合執法,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公路“三亂”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執法部門的利益,以及執法者個人的利益。破解公路“三亂”魔咒,關鍵在於把他們的權力都關進籠子里,依靠部門規章或者一紙文件就可以隨意處罰的狀室內設計況必須得到糾正。下達公路罰款指標、執法人員隨意攔車收費罰款、對超載車輛只罰款不卸載、違法出售“超載月票”等現象必須出一起嚴懲一起,以儆效尤。
  治理公路“三亂”,還需要加快推進政府績效評估,從而有效改變行政機關僅僅對上級負責為對社會和公民負責,減少和杜絕部門腐敗,為服務型政府的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另外,執法人員必須具備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努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對於人員超編以及編製管理混亂的問題,除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經費由財政保障制度之外,筆者建議適時研究制定《編製法》。▲(作者是江蘇省行政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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