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炬)與校長髮生爭執,湘潭縣某中學教師譚某當眾怒砸了一個茶杯,被湘潭縣公安局行政拘留3天。譚某認為處罰過重,將該局告上了法庭。經湘潭市岳塘區法院14次協調,雙方最終達成庭外和解。湘潭縣公安局撤銷對譚某的拘留決定,並重新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譚某向法院提出撤訴。
  今年48歲的譚某是湘潭縣某中學的數學高級教師。2013年8月18日,學校召開會議,決定調整譚某的教學崗位。散會時,譚某找校長等人溝通,在會議室與校長髮生口角。爭執中,譚某摔碎了會議室里一個瓷茶杯。次日,冷靜下來的譚某主動向校長賠禮道歉。然而學校以整肅教學管理秩序為由報了案。湘潭縣公安局以譚某故意損毀財物為由,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決定。譚某對此表示難以接受,最終將湘潭縣公安局作為被告起訴至法院。  (原標題:教師砸茶杯被拘3天狀告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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