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6日消息(記者孫瑩)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剛剛發佈的消息,日前(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政協原副主席黃福明(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原標題: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依法對黃福明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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